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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300302)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9:0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五条 公司通过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应当与 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 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 ...
同有科技(3003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09:0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确保股东 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
同有科技(300302)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9:0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 3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财务组织体系 - | 3 | - | | 第三章 | 会计管理制度 - | 4 | - | | 第四章 | 会计政策概述、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 | 5 | - | | 第五章 |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 - 6 | - | | 第六章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 | 28 | - | | 第七章 | 资金筹集 - | 30 | - | | 第八章 | 对外投资 - | 31 | - | | 第九章 | 成本和费用 - | 33 | - | | 第十章 | 利润及利润分配 - | 34 | - | | 第十一章 | 会计核算管理 - | 38 | - | | 第十二章 | 财务报告 - | 40 | - | | 第十三章 | 会计档案管理 - | 42 | - | | 第十四章 | 财务电算化管理 - | 44 | - | | 第十五章 | 财务预算管理 - | 44 | - | | 第十六章 | 会计监督 - | 46 | - ...
同有科技(300302) - 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09:0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 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时,按照本办法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 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其他有可能接触到 ...
同有科技(300302) -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09: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且有效开展审计工作,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 有效性,保证所属公司、各业务单元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及工作程序、审计业务文书、审计档案管理等规范,是公司开 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 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设置内部审计部。内部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 领导下,负 ...
同有科技(30030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9:0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他人提供 担保,包括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 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因交易导致被担保方成为公司的关联人的,在实施该交易或者关联交易 的同时,应当就存续的关联担保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未审议通过前款规定的关联担保事项的,交易各方应当采 取提前终止担保等有效措施。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 原则上应当按 ...
同有科技(3003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9:0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 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工作,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 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 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质询)、联系股东、向 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等服务工作。 ...
同有科技(3003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09:0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第一条 为保障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 ...
同有科技(30030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09:0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
同有科技(30030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9:0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或"本公司")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 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 露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 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价格、交易量 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