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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聚飞光电的监管函
2024-11-28 09:2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 邢美正、高四清、于芳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72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深圳 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 223 号)《关于对邢美正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224 号),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自有资金理财不规范 一是使用自有资金理财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2021 年度,你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 间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进行临时公告。二是使用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超过授权额度。2023 年至 2024 年,你 公司部分期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超过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 2.募集资金管理不规范 1 你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 资期限授权不明确。2021 年至 2023 年间,你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多个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3.未按 ...
聚飞光电:关于聚飞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2024-11-28 03:44
| 证券代码:300303 |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 公告编号:2024-08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50 |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飞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 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安排,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 "聚飞转债",将按 照 101.5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聚飞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 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聚飞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 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最后转股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 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前,持有"聚飞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 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聚飞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可 转债将按照 101.57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投 资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时,距离 2024 年 ...
聚飞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5%的公告
2024-11-27 10:05
| 证券代码:300303 |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 公告编号:2024-08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50 |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5%的公告 控股股东邢美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丹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邢美正先生参与股权激励、大宗交易减持导致的持有股份数量变动,及 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 公司总股本因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回购专户股份注销、以及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发生变动。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美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丹女 士签署 ...
聚飞光电:关于聚飞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2024-11-27 10:05
关于聚飞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 证券代码:300303 |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 公告编号:2024-081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50 |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安排,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 "聚飞转债",将按 照 101.5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聚飞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 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聚飞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 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最后转股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 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前,持有"聚飞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 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聚飞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可 转债将按照 101.57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投 资损失。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7 ...
聚飞光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11-27 10:0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聚飞光电 股票代码:3003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李晓丹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邢美正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 股份变动性质: 持股比例减少(减持及被动稀释) 简式权益变动书签署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1 声明 一、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飞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聚飞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 ...
聚飞光电:关于聚飞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2024-11-26 10:53
| 证券代码:300303 |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 公告编号:2024-08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50 |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飞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最后转股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 202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前,持有"聚飞转债" 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聚飞转 债"将停止转股,剩余可转债将按照 101.57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 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损失。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收市后,距离 2024 年 11 月 29 日("聚飞转 债"赎回日)仅剩 2 个交易日。 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 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聚飞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 股的风险。 特提醒"聚飞转债"持有 ...
聚飞光电: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11-25 10:29
| 证券代码:300303 |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 公告编号:2024-07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50 |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 正措施的决定》([2024]223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关于 对邢美正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24 号)(以下简称"《警 示函》")。根据相关要求,现披露如下: 一、《责令改正决定书》主要内容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自有资金理财不规范 一是使用自有资金理财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21 年度, 你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间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进 ...
聚飞光电:关于聚飞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2024-11-25 10:29
| 证券代码:300303 |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 公告编号:2024-07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50 |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飞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前,持有"聚飞转债" 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聚飞转 债"将停止转股,剩余可转债将按照 101.57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 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损失。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收市后,距离 2024 年 11 月 29 日("聚飞转 债"赎回日)仅剩 3 个交易日。 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 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聚飞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 股的风险。 特提醒"聚飞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关 ...
聚飞光电:关于聚飞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2024-11-22 10:19
| 证券代码:300303 |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 公告编号:2024-07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50 |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飞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最后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为"聚飞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聚飞转债" 简称为"Z 飞转债";2024 年 11 月 25 日收市后"聚飞转债"将停止交易。 2、最后转股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 202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前,持有"聚飞转债" 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聚飞转 债"将停止转股,剩余可转债将按照 101.57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 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损失。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收市后,距离 2024 年 11 月 29 日 ...
聚飞光电:关于聚飞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4-11-21 10:08
关于聚飞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赎回价格:101.57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50%,且当 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聚飞转债"将被 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聚飞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摘牌,特提醒"聚飞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聚 飞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 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 证券代码:300303 |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6 | | --- | --- | | 债券代码:123050 |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聚飞转债"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