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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 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指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及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风险投资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风险投资应当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公司的风险 ...
慈星股份(30030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证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慈星股份(300307)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10-28 12: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 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 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 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 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 ...
慈星股份(300307) - 公司章程
2025-10-28 12: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I | x | P | | --- | --- | --- | --- | | V |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 |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 第一节 | 股东 | | 6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2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5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1 |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24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慈星股份(3003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2: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 ...
慈星股份(300307)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8 12: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
慈星股份(3003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2: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或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 公司内外部 ...
慈星股份(3003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2: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 ...
慈星股份(30030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2: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慈星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委 员 ...
慈星股份(30030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慈星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本制度第六条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 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