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XING(300307)
Search documents
慈星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夯实”传统业务并在车用纺织领域取得突破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0-28 13:43
Core Insights - Ningbo Cixing Co., Ltd. reported a revenue of 1.489 billion yuan and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122 m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demonstrating resilience amid macroeconomic challenges and industry cyclicality [1] - The company has strategically adjusted its low-end product lines while maintaining strong performance in traditional computer knitting and shoe upper machine businesses, which have seen growth despite industry headwinds [1] - Significant breakthroughs have been made in new application areas, particularly in automotive textiles, with innovative knitted products successfully entering the supply chain of a well-known domestic car manufacturer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Revenue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reached 1.489 billion yuan [1]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122 million yuan [1] - Net profit excluding non-recurring items was 96.2368 million yuan [1] Strategic Initiatives - The company is undergoing a critical period of new and old energy conversion, focusing on R&D investment and customer orientation to strengthen core businesses and innovate [2] - Regional research institutes have been established in key industrial clusters to enhance customer service efficiency and local responsiveness [2] - A research center has been set up in Shanghai to focus on fashion design needs and promote research outcomes to various regional institutions and clients [2] Market Engagement - The company is enhancing market interaction through participation in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professional exhibitions, showcasing representative knitting equipment products [2] - Efforts are being made to optimize the agent structure and business team management to improve overall market response speed [2]
慈星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Zhi Sheng· 2025-10-28 13:42
Core Viewpoint - Cixing Co., Ltd. announced the convening of its 19th meeting of the 5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October 27, 2025, where the election of the 6th Board of Directors was approved, including nominations for both non-independent and independent directors [1] Summary by Categories - **Board Election** - The company approved the proposal for the election of the 6th Board of Directors [1] - Nominations for non-independent directors include Mr. Sun Pingfan, Mr. Li Lijun, Mr. Zou Jinzhu, Mr. Hu Yueyong, and Ms. Sun Shimeng [1] - Nominations for independent directors include Mr. Lin Xueming, Mr. Sun Ke, and Ms. Chen Wenying [1]
慈星股份(300307)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与登记制度
2025-10-28 12: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 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机 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入 ...
慈星股份(300307)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0-28 12: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和对外担 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 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会批 ...
慈星股份(3003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 资融券交易时,也应该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视作本 人所为,也应该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 ...
慈星股份(30030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决策及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投 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及有 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 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 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及公司现金流 和货币资金持有的实际情况进行,理财产品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 配,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 第四条 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资金(包括闲置的自有资金或 募集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 ...
慈星股份(30030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8 12: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良好的 执业质量 ...
慈星股份(30030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12: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部门及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力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 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 ...
慈星股份(3003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3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慈星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 ...
慈星股份(300307) -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28 12: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商誉减值的会计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商誉减值的会计处 理及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且存在"商誉"事项的所有子公司、子公司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 商誉是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 于无形资产准则所规范的无形资产。 第四条 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商誉进 行减值测试,重点关注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恰当 考虑该减值迹象的影响,定期或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 誉,不论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都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第五条 公司应合理区分并分别处理商誉减值事项和并购重组相关方的业绩 补偿事项,不得以业绩补偿承诺为由,不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第二章 商誉账面价值再确认 第六条 对因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