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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加速布局国防科技领域,开启转型升级新征程
Group 1 - The company plans to acquire 75% of Shenyang Shunyi Technology Co., Ltd. to optimize its industrial layout and build a second growth curve [1][2] - The share issuance price is set at 7.16 yuan per share, which is 80% of the average trading price over the last 120 trading days [1] - The transaction is not expected to constitute a major asset restructuring or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 and the acquired company will be included in the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1] Group 2 - The company primarily engages in the research, production, and sales of computerized flat knitting machines, which require updates every 5 to 8 years, indicating a cyclical market demand [2] - The defense technology sector is identified as a strategic direction for the company's transformation, supported by national policies [2] - The target company is recognized as a national-level "little giant" enterprise, specializing in equipment health management, with products applicable in defense technology and potential expansion into civil sectors [2] Group 3 - The defense technology sector is experiencing new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with increasing demand for equipment health management and intelligent detection [3] - The acquisition of Shenyang Shunyi Technology Co., Ltd. positions the company to capitalize on historical opportunities in the defense technology field, potentially driving long-term growth [3]
慈星股份(300307) -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2025-06-03 11:32
股票代码:300307 股票简称:慈星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项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 李英顺、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买资产 | 等 10 名交易对方 | | 募集配套资金 |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 二〇二五年六月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 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 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 ...
慈星股份(300307) -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摘要)
2025-06-03 11:32
股票代码:300307 股票简称:慈星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摘要) | 项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 李英顺、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买资产 | 等 10 名交易对方 | | 募集配套资金 |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 二〇二五年六月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摘要)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摘要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 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 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 深圳证券 ...
慈星股份(300307) -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6-03 11:30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75%股份(以下简称"标 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和、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审慎判断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具 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 满足的情形下,本次交易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 ...
慈星股份(300307) -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5-06-03 11:30
1、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磋商以及达成初步意向期间内,均 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定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 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经相关人员 签字确认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送。 3、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宁波慈星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和本次交易 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慈星股份")正在筹划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
慈星股份(300307)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5-06-03 11:30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 况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要求, 现将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5月19日)前十大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 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披露如下: 一、公司 A 股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5月19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 | | | % | | --- | --- | --- | --- | --- | | 1 | 宁波裕人智慧科技(集 | 境内一般法人 | 135,754,541 | 17.09 | | | 团)有限公司 | | | | | 2 | 裕人企业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23,377,907 | 15.53 | | 3 | 徐松达 | 境内自然人 | 39,027,000 | 4.91 | | 4 | 孙平范 | 境内自然人 | 12,400,056 | 1.56 | | 5 | 宁波创 ...
慈星股份(300307) -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2025-06-03 11:30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7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特此说明。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 日 ...
慈星股份(300307) -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2025-06-03 11:30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 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7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 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即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前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 ...
慈星股份(300307) -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5-06-03 11:30
根据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慈星股份,证券代码:300307)自2025年5月20日开 市起开始停牌,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大 盘及行业指数波动情况的自查情况如下: | |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 | | 停牌前第1个交易日 | 变化 | | --- | --- | --- | --- | --- | | 项目 | 收盘价格/指数 (2025年4月16日) | | 收盘价格/指数 (2025年5月19日) | 幅度 | | 慈星股份(300307.SZ)股票 收盘价(元/股) | | 8.11 | | 8.99 10.85% | |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 | 1,907.11 | 2,032.76 | 6.59% | | 纺织服装设备(申万)指数 (850721.SI) | | 1,271.82 | 1,514.41 | 19.07% |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 | | | 4.26%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 | | | -8. ...
慈星股份(300307) -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06-03 11:30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义科技"或 "标的公司")的 7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造业"。顺义科技所处行业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要求,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的原则上不支持在创业板 上市的行业类型。 二、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的 规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 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 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票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