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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_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4-03-20 06:12
关 于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一年一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目 录 | 第一节 正文 . | | --- | | Í 《问询函》 问题 2 | | 第二节 签署页 | l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依据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的《非 ...
苏大维格: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3-18 10:14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4-017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 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 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近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告 ...
苏大维格_上市保荐书
2024-03-18 07:3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 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3-1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接受苏州 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大维格"、"发行人"或"公 司")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认为发行人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规定的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同意 ...
苏大维格_证券发行保荐书
2024-03-18 07:3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徐欣、黄萌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1-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徐欣先生:东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事业四部业务总监,经济学学士,保荐代 表人。曾参与了苏大维格(300331)、世嘉科技(002796)、苏州科达(603660)、 东山精密(002384)、中泰桥梁(002659)等IPO及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保荐工作。 3-1-2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黄萌先生:东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事业四部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学士,保荐 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了延华智能(002178)、澳洋顺昌(002245)、东山精密 (002384)、天马精化(002453)、春兴精工 ...
苏大维格: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3-07 10:21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 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技") 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维旺")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4-016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 ...
苏大维格: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4-03-04 09:37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4-015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 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 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近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告如下: 注: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 ...
苏大维格: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4 09:07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4-014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 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 ...
苏大维格: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22 09:52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4-013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 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 ...
苏大维格: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2-21 10:14
持股情况的公告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4-011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 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 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7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 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陈林森 47,659,390 18.35 2 虞樟星 21,2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