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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华科技(30036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 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总经理领导下,按分 工负责的原则,协助总经理做好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经理人员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第三条 总经理会议是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董事会决 定的方案;负责拟定由董事会决定的提案;负责处置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重要事 项。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 ...
炬华科技(30036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 程度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 ...
炬华科技(30036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 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互动交流、诉求 处理、信息披露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 ...
炬华科技(300360) - 0、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 ...
炬华科技(300360)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或者可能对投资者 作出投资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当在第一 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 负责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 知情人等。 第四条 本制度对报告义务人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机构。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证券部是董事会重大事项管理的办事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 ...
炬华科技(3003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 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外: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 ...
炬华科技(30036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杭 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 ...
炬华科技(300360)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实 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 发展战略;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 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发现的 ...
炬华科技(3003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 他《公司章程》中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市场规律,体现价值的原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要充分体 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价值,在区域和行业内具备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薪酬水平要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相对 应。 (三)效益与效率优先原则。绩效薪酬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效益与效率,薪酬水平 要与经营业绩、企业盈利能力和行业排序水平相挂钩,实现与企业经营成果共享、责 任共担,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 ...
炬华科技(30036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均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 2 名,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 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 员会内由董事会指定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