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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华科技(30036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8 09:4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
恒华科技(3003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09:40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内部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 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 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 ...
恒华科技(30036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8 09:4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恒华伟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 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 ...
恒华科技(30036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09:40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者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 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者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 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北 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 ...
恒华科技(30036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0-28 09:4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组成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
恒华科技(3003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09:4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第二章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合法性,确保董事 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 ...
恒华科技(300365) - 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5-10-28 09:4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和形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者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 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或者他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舞弊包括损害公司正当 经济利益的舞弊和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 第五条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为谋取自身 或者他人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股东正当权益遭受损害的不正 当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一)收受贿赂或者回扣; 1 反舞弊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和内部控制,防治舞弊,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 实现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制度的宗旨是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有员工的职 业行为, ...
恒华科技(30036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09:40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可暂缓、豁免 披露的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根据 ...
恒华科技(30036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09:4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 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 ...
恒华科技(30036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09:4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 公司董事长担任。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