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300400)

Search documents
劲拓股份(3004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19 12:4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规范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会 ...
劲拓股份(30040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12: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 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 息。《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 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
劲拓股份(30040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9 12: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会议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 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 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动 ...
劲拓股份(30040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9 12: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 健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 ...
劲拓股份(30040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12: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 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公司财务收支、业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 理、财务信息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 现目标。 第三条 内部审计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 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 ...
劲拓股份(30040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12: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 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证券法》《会计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 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 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而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罚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 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二)责任与权利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三)追究责任 ...
劲拓股份(3004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12: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持续完善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三章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 ...
劲拓股份(300400)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19 12: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1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 ...
劲拓股份(30040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12: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委 托 理 财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委 托理财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在国家政策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在能够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 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 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的闲 ...
劲拓股份(30040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9 12: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更好地加强公司管理、明确 总经理职责、规范总经理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劲拓 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四条 总经理通过设置必要的职能机构,聘任管理人员,形成以总经理为 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实施对经营工作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五条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执行公司的有关决议,副总经理协 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和义务 第六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履行尽职责任。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