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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环能(300425)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1:45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Q3 2025 was ¥379,637,717.35,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9.06%[4]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9,641,132.16, with a year-to-date net profit of -¥2,239,278.71, indicating a significant loss[4] - The basic and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both -¥0.0141, reflecting a decline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4]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the current period reached ¥1,043,766,080.71, an increase of 14.5% compared to ¥911,791,951.03 in the previous period[22] - Net profit for the current period was ¥491,713.09, a significant decrease from ¥30,213,072.16 in the previous period, reflecting a decline of approximately 98.4%[23] Cash Flow and Liquidity -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increased by 93.41% year-on-year, totaling ¥191,907,079.59, due to improved collection management and cost control measures[9] - Cash received from sales of goods and services was ¥1,019,280,288.79, compared to ¥793,243,012.90 in the previous period, reflecting a growth of 28.5%[25] - Total cash in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1,054,135,894.46, while total cash outflow was $862,228,814.87, resulting in a net cash flow of $191,907,079.59[26] - The ending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balance was $119,957,345.25, down from $52,545,411.08, showing a decrease in liquidity[27] - The company’s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decreased by $126,347,177.76 during the period, compared to a decrease of $34,370,117.94 previously, indicating a tightening cash position[27]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he total assets decreased by 4.07% compared to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 amounting to ¥4,507,000,946.52[5] - The company's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decreased by 0.83% to ¥2,350,774,453.13[5] - The total liabilities decreased to ¥1,973,021,669.03 from ¥2,147,039,649.02, representing a reduction of about 8.1%[21] - The total current liabilities increased from CNY 1,000,000,000 to CNY 1,200,000,000, indicating a rise of 20%[19] - The total current assets decreased from CNY 2,674,759,454.71 to CNY 2,473,357,232.62, a decline of about 7.52%[18] Investments and Expenses - Investment income surged by 396.67% to ¥4,622,534.02, attributed to returns from non-current financial assets[10]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increased to ¥35,430,035.07, up 24.5% from ¥28,605,490.64 in the previous period[22] - Cash outflow for the purchase of fixed assets and intangible assets was $107,396,453.41, compared to $37,920,649.40 previously, indicating increased capital expenditures[26]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number of ordinary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as 20,594, with the largest shareholder holding 26.80% of the shares[12] - The total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was ¥2,350,774,453.13, down from ¥2,370,520,363.91, a decrease of approximately 0.8%[21] Market Conditions - The company is facing intensified competition in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leading to a decrease in gross profit margin despite increased revenue[8] - The company's short-term borrowings decreased from CNY 432,001,072.78 to CNY 355,000,000.00, a decrease of about 17.83%[19] - The company's inventory slightly decreased from CNY 285,830,274.94 to CNY 283,946,343.70, a change of about 0.66%[18] - The company's contract liabilities increased from CNY 72,419,876.58 to CNY 141,971,831.77, reflecting an increase of approximately 96.00%[19]
中建环能(3004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1:40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 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管理,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创业板上市规则》 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创业板上市规则》办理。 3 术语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
中建环能(30042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0-27 11:40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使关联交易过程透明化、 公平化、市场化,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5.1.2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合同或者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本办法适用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 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 3 术语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1)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3)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4)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 ...
中建环能(300425) - 舆情管理办法
2025-10-27 11:40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 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成员由公司党委委员组成。 第五条 领导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 ...
中建环能(30042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7 11:40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加强对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促进公 司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术语定义 内部审计是对公司及所属内部机构、子企业等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 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 现目标的活动。 2 领导体制 2.1 公司审计部门在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 告工作。审计部门由党委书记、董事长直接主管,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2.2 建立并完善重大审计项目、重要审计结果向党委、董事会报告和审议机制, 提升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推动问题整改与追责问责。 2.3 公司党委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内部审计的体 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对内部审计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对 重大审 ...
中建环能(300425)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27 11:40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 要求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分、子公司。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 改和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办法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指 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规定及《公司章程》相悖时,应当按以上法律、法规或《指引》、 《创业板上市规则》等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并应当及时对本办法进行修订。信息披露 的时间和格式等具体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 术语 3.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 ...
中建环能(300425)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0-27 11:40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1 目的 为明确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环能"或"公司")总裁职责权利,规范总 裁工作行为,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 定本总裁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管理规范总裁工作开展。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3 术语 本工作细则中关于职位称呼、决策机构的内容参照公司章程执行。 4 权责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 会负责。 5 管控内容 5.1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5.1.1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 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 ...
中建环能(30042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7 11:40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督促公司规范运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不得操纵、参与、协助或 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 ...
中建环能(30042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7 11:40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环能"、"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管理,不包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但下列情形除外: 2.1 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 2.2 公司及子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资助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参照本制度防范风险。 3 术语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是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 ...
中建环能(3004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7 11:40
1 目的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 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以及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如果本制度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 和规章规定为准。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 术语 (略) 4 权责 4.1 股东会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会审议批准。 4.3.2 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4.3.3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资金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