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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3-11-07 09:5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办法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 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清水源: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1-07 09:58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3-040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4 时在集团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 知了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马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
清水源(3004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1-07 09:5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诚信 自律、规范运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 ...
清水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1-07 09:5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清水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 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人; (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及其董事、监事、 ...
清水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3-11-07 09:5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以及他 人的利益及社会经济秩序,为规范上述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勤勉、忠实地履行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其所签署的声明及承诺书,忠实履行职责,全心全意处理公司 事务,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忠诚,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职位、职权和内 幕信息谋取私利。 第三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 入,不得把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礼金据为己有,不得侵占 公司的财产。 第四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清水源: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07 09:5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及由总裁 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其下设工作组成员, 应当受本工作细则的约束。 第二章 人 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 ...
清水源: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
2023-11-07 09:5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远期结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远期结汇业务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结汇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 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远期结汇合约,约定将来办 理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的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子公司进行远期结汇业务视同公司进行远期结汇 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远期结汇业务除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 ...
清水源: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07 09:5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 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所做的 各种安排,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关注其他相 关人士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1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 ...
清水源:总裁工作细则
2023-11-07 09:5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 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以公司总裁为代表的经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并 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裁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总裁工作细则 第二章 经理层组成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 ...
清水源:公司章程
2023-11-07 09:5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公司在河南省工商行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100001774787121。 第三条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70 万股,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 章程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 第一章总则 1 | | | --- | --- | |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