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at Power(30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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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13:07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经营 管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 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独立董事中 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
鹏辉能源: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4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4-04-26 13:07
关于 2023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 2024 年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2023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一)独立董事薪酬情况 已按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办法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 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4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案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非独立董事兰凤崇先生在其任期内的薪酬为 10 万元/年(税前),其他非独立董事 及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额 外领取董事津贴。 (三)监事薪酬情况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再 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基 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 况确定区间范围;绩效奖金是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月度和年度工作绩效情况确 定。 经统计,公司 20 ...
鹏辉能源: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6 13:07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3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广州南沙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 科新能源")之间发生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的交易事项。南沙科新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方, 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鲁宏力先生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关联交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 | 预计金额 | | 截至 2024 年 4 月 | 上年发生金额 | | ...
鹏辉能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13:07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具体如下: 1、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 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二条第二款中"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到期 不愿与公司续签等导致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且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
鹏辉能源(300438)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3:07
Financial Performance - Revenue for Q1 2024 was CNY 1,597,013,711.20, a decrease of 36.00%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6]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CNY 16,356,922.23, down 91.04% year-over-year[6] - Basic and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CNY 0.0325, a decrease of 92.26% from CNY 0.4200 in the same quarter last year[6] - Total profit decreased to 3,645,638.91, compared to 232,821,240.00 in the previous year[33] - Net profit for the period was 9,520,316.13, down from 212,430,570.71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33] - The total comprehensive income for the current period is ¥9,561,681.20, a significant drop from ¥212,672,643.76 in the previous period[53] Cash Flow -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negative CNY 90,502,319.07, a decline of 592.32%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6] - Cash received from sales of goods and services is ¥1,181,752,035.65, down from ¥1,392,516,738.44, reflecting a decrease of 15.1%[53]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90.50 million, a significant decrease compared to $18.38 million in the previous period, indicating a decline in operational efficiency[55]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cash out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of $1.41 billion, slightly lower than $1.49 billion in the previous period, indicating a stable operational cash outflow[55]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ere CNY 15,894,711,354.67, an increase of 1.44% from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6] - Total liabilities amount to ¥10,295,790,819.12, an increase from ¥10,051,626,369.55, representing a rise of 2.4%[50] - Total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is ¥5,390,809,525.92, slightly down from ¥5,402,128,970.94, a decrease of 0.2%[50] - The total liabilities and equity amount to ¥15,894,711,354.67, compared to ¥15,668,702,956.22 in the previous period, an increase of 1.4%[50] Investment Activities - Cash flow from investing activities increased by 34.85%, mainly due to a reduction in payments for project equipment[10]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was -$307.53 million, an improvement from -$472.01 million, suggesting better management of investment expenditures[55] - Cash paid for investments was $326.70 million, a substantial increase from $13.56 million, reflecting aggressive investment strategies[55]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number of ordinary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as 80,987[11] - The company has initiated a share repurchase program as part of its strategic initiatives[46] Operational Efficiency -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decreased by 592.32%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mainly due to a reduction in received payments[22] - Credit impairment losses decreased by 1092.01%, primarily due to the reversal of bad debts from accounts receivable[39] - R&D expenses decreased by 38.29%, mainly due to a decline in the price of R&D materials[22] Market Strategy - The company plans to continue expanding its market presence and invest in new product development[45]
鹏辉能源: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6 13:07
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3013650030 号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鹏辉能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编制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鹏辉能源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 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鹏辉能源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 我们结合鹏辉能源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 1 ...
鹏辉能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3:07
| 公司 | 鹏辉能源常州动力锂电有 | 100.00% | 59.90% | 1.06 | 5.00 | 否 | | --- | --- | --- | --- |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 | 86.47% | 53.64% | 1.05 | 5.00 | 否 | | 公司 | 衢州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 | 100.00% | 86.09% | 2.95 | 5.00 | 否 | | | 司 | | | | | | | 公司 | 广州鹏辉储能科技有限公 | 100.00% | 92.79% | 0 | 10.00 | 否 | | | 司 | | | | | | | 公司 | 广州鹏辉智慧能源技术有 | 100.00% | 65.30% | 0 | 5.00 | 否 | | | 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 | | | | | | 合计 | | | 23.14 | 69.00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 ...
鹏辉能源: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三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13:07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三次解锁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1.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依赖于公司 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所做陈述、说明或声明及所提供文件资料。本所及本所律师已 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就第二期激励计划以任何形式向本所所做陈述、说明 或声明及所提供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电子邮件、电子版文件及传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三次解锁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广州鹏辉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的《股权激励计划法律服务合同》, 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 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就第二期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锁(以下简称"本 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 ...
鹏辉能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3:07
华兴审字[2024]23013650010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 告 计 报 华兴审字[2024]23013650010号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 广 州鹏辉 能 源 科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鹏 辉 能 源 ) 财 务 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鹏辉能源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 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鹏辉能源,并履行了 职业 ...
鹏辉能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6 13:07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四月 1 目 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