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at Power(30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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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6-01-05 13:05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Penghui Energy, plans to issue H-shares and apply for listing on the Hong Kong Stock Exchange to enhance its global strategy and international market competitiveness [1] Group 1: Company Strategy - The issuance of H-shares aims to deepen the company's globalization strategy and improve its comprehensive competitive strength in international markets [1] - The company intends to create an international capital operation platform to enhance its overseas financing capabilities [1] Group 2: Compliance and Regulatory Aspects - The planned issuance and listing comply with the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of China and will follow the Hong Kong Stock Exchange listing rules and relevant laws [1] - The company will seek necessary approvals from relevant government and regulatory agencies [1] Group 3: Timing and Execution - The company will complete the issuance and listing at an appropriate time and market window within the validity period of the shareholders' resolution [1]
鹏辉能源(300438) - 关联(关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05 13:0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广 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本制度。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 本制度中如无特别说明,提及"关联交易"时既包括《创业板上市规则》项下的"关 联交易",也包括《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交易";提及"关联人"时既包括《创 业板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人",也包括《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人士"。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 ...
鹏辉能源(30043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05 13:0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管规则和《公司章 ...
鹏辉能源(3004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05 13:0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 成员的行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确保其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 董事会由九至十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人。董事会必须包括至少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具备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财务或会计专长。一名独立董事应长 居于香港。所有独立董事必须具备《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 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执行董事或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 半数,由独立董事中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
鹏辉能源(300438) - 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2026-01-05 13:01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 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广州鹏辉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为满足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 则》")及其他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及需求,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 ...
鹏辉能源(30043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05 13:0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公司在境内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管理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在香港证券市场通过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应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及 公司其他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 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 ...
鹏辉能源(3004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05 13:0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功能,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执行董事,其中 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 2 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中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对 审计委员会会计或财务专业人士资格要求的会计专业 ...
鹏辉能源(30043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05 13:0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从而进一步完善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异性且独立董事应占多 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 ...
鹏辉能源(300438) - ESG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05 13:0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SG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积极履行 ESG 职责,推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 告(试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及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 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 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 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 ...
鹏辉能源(30043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05 13:0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明确公司内部及子公司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 范围、保密责任和报告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其他相关 规定,及时、公平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