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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电子(30045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 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 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条所称关联参股公司,是指由公司参 ...
赛微电子(3004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保证所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 ...
赛微电子(3004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 ...
赛微电子(3004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解聘或改聘等情形,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公司不得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相关业务,不得干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 ...
赛微电子(300456)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 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 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将注意尚未公布的内幕信息的 保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 ...
赛微电子(30045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监管部门 的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当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 例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未达到本制度规定标准但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 ...
赛微电子(30045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应 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 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 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 ...
赛微电子(30045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行为及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前述人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及本细则的规定,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水平。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
赛微电子(30045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赛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聘 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 ...
赛微电子(300456) - 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公司董事长。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 任。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 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 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本细则规定在 60 日内选举和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 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在 60 日内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战略与 ESG 委员会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与 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