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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电子(30045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 其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之和。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 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应按照本制度规 ...
赛微电子(30045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书 ...
赛微电子(3004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第一章 总则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不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或在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规定 领取的薪酬。 第三章 薪酬制度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建立北京赛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 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
赛微电子(30045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
赛微电子(3004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 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 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 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
赛微电子(30045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 则规定在 60 日内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在 60 日内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人数未 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人力资源及 其他相关部门应根据委员会的要求积极协助其开展工作。 1 ...
赛微电子(3004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 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证券事务部门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的日常办事机构。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 ...
赛微电子(30045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 履行职责,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 ...
赛微电子(300456)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 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 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 算;未按照本制度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进行杠杆交易。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 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
赛微电子(300456) -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02
第四条 证券事务部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事务部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书 面授权、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关涉及公司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磁盘、影音影 像资料、光盘等涉及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 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