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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志科技(30045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 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 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全志科技(30045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时,应当合 理、谨慎、客观。 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作出上述保证的,应当在公 ...
全志科技(300458)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 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四)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五)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 ...
全志科技(300458)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 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 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 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 掉期、利率期权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操作,未经公司同意,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 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
全志科技(300458)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保密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 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监管及信息 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 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 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 会办公室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 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 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 ...
全志科技(300458) -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
全志科技(30045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 ...
全志科技(300458) - 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珠海全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 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包含主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四) 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 议;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的一名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
全志科技(30045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 50%且其他股东不是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本公 ...
全志科技(30045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 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进行投资理财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公司审批不得进行任何投资理财 活动。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理财产品 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或闲置的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