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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精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2:1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公 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修订)》《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人选由 薪酬与考核委员 ...
田中精机: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2:11
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公 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对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投资做出的抉择, 是从项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投资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决策。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细则规定的不得任 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补 足委员人数。 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发生变动,如同时涉及公司董事的变动,须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相关程序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并根据监管规定的要求予以公告。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 ...
田中精机: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06 12:11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二三年十二月 | | |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田中精机(嘉兴)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8 万股,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如下: 中文名称: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ANAC Automation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嘉善县姚庄镇新景路 398 号。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田中精机: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6 12:11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3-055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2:30 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3年12月 ...
田中精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6 12:11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 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国 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
田中精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2:1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公 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修订)》《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程序和内部监控 程序。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至少占二名,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 提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 第六条 除非公司董事长书面 ...
田中精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06 12: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 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3-053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 | --- | --- | | |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 | |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 | |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 | |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 | | | 金额超过500万元。 | |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 | 第四十三条 ...
田中精机: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3-12-06 12:11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3-054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7 项相关制度进行同步修改。 二、本次涉及修改的制度 本次修改的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改后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 ...
田中精机: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2:11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 董事会印章。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三名 董事组成,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 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一条 为保障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有 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 ...
田中精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2:11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 开。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