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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元:公司获赠3.3亿元现金资产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26 10:47
每经AI快讯,12月26日,*ST新元(300472)(300472.SZ)公告称,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债务豁免以化解 退市风险,维持上市公司地位。产业投资人北京随锐新元创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随锐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拟协调关联方向公司无偿赠与不超过3.3亿元的现金资产。同时,实控人朱业胜决定豁免子公 司万向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个人的债务,豁免金额不超过0.5亿元。 ...
*ST新元(30047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6 10:21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173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绍卿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以 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二、《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减轻公司债务压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实 控人朱业胜先生向公司出具《债务豁免承诺函》,决定豁免子公司万向新元(宁 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朱业胜先生个人的债务,豁免金额不超过 0.5 亿元, 本次债务豁免为债权人作出的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 豁免行为。本次债务豁免有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优化公司资产负 ...
*ST新元(300472) - 关于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2-26 10:21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176 鉴于公司现阶段业务规模不足、经营支撑薄弱,亟需通过优质业务导入构建 稳定的营收来源,以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根据重整投资人随锐绿技行启宸联 合体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锐科技")、 绿技行(武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技行")将向新元科 技注入核心优质业务。 为确保相关业务承诺能够合法合规、高效有序落地,现拟由新元科技和随锐 科技、绿技行指定主体分别以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实现相关业务的注入、 管理和规范运作。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两家新设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及银行账户的 开设等手续。 本次设立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随锐科技、绿技行为公司重整投资人, 本次设立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ST新元(300472) - 关于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2-26 10:21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174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 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主要银 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 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存在以下退市风险: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1)因2024年度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
*ST新元(300472) -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2025-12-26 10:21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1285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1-2 二.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专项说明 1-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前 期 重 大 差 错 更 正 专 项 说 明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12858 号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元科技")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 ...
*ST新元(300472) - 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2-26 10:21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175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元科技")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获 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身份证号码:110108********** 3、关联关系说明: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业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896,04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86%,朱业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朱业胜先生属于公司 关联自然人。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控人朱业胜先生出具的《债务豁免承诺函》。为减轻公司 债务压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朱业胜先生决定豁免债 务,豁免金额不超过 0.5 亿元,本次债务豁免为债权人作出的单方面、不附带任 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豁免行为,具体以相关债 ...
*ST新元(300472.SZ):子公司复工复产
Ge Long Hui A P P· 2025-12-23 12:53
Core Viewpoint - *ST Xinyuan has resumed production capacity across all six production lines at its Ningxia carbon black plant, with four lines currently operational, while the cracking workshop remains inactive. The company is gradually increasing production capacity based on order conditions, and current operations have returned to normal. Existing orders are expected to sustain production activities for an extended period. Preparations are underway to restore the cracking production line as the workforce increases. The Tianjin subsidiary has also resumed operations, with production lines running in an orderly manner, and is similarly increasing capacity based on orders. The resumption of operations at these subsidiaries is expected to positively impact the company's financial indicators, including revenue and net asset recovery by 2025, although it does not eliminate the risk of delisting, which will ultimately depend on the audited annual report for 2025. [1] Group 1 - The Ningxia carbon black plant has fully restored production capacity with four lines currently operational [1] - The cracking workshop equipment has not yet been activated, but preparations are in progress for its restoration [1] - The company is gradually increasing production capacity based on existing orders, which are expected to sustain operations for a longer duration [1] Group 2 - The Tianjin subsidiary has also resumed operations, with production lines functioning in an orderly manner [1] - The resumption of operations at both subsidiaries is anticipated to have a positive impact on financial metrics for 2025 [1] - Despite the positive developments, the risk of delisting remains, contingent on the audited financial report for 2025 [1]
*ST新元(300472) - 关于子公司复工复产的公告
2025-12-23 11:26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172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复工复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两家子公司复工复产有助于公司恢复业务运营,其对公司2025年营业 收入、净资产转正等财务指标存在积极影响,但不代表相关事项能解决公司退 市风险,最终影响以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3)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4)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4年12月4日,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 《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14)。经过审慎评 估,为控制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向新元(宁 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新元 ")决定实施临时停产。 2025年3月18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9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子公司 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临-20 ...
*ST新元(300472) -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17 11:04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171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新洲商务大厦409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5 人,代表股份 41,886,3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1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
*ST新元(300472)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5-12-17 11:04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致: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 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58 号新洲商务大厦 409 室万向新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 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万向新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