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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科技(30047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纳新)
2025-04-29 17:16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 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就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纳新,1970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会 计系教师、信息管理系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院院长、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湖南汉森制 ...
新元科技(30047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苟娟琼)
2025-04-29 17:16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 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就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苟娟琼,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历任北京 交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教授、 信息化办公室主任。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 2024 年 ...
新元科技(30047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彭易梅)
2025-04-29 17:16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 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就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彭易梅,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高 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副总监兼预算办主任、湖南湘投金天钛金属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湘投金 天新材料有限公 ...
新元科技(300472)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9 17:16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彭易梅女士、刘纳新先生、 韩佳益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 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
新元科技(300472) - 2023 Q4 - 年度财报(更正)
2025-04-29 17:05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披露时间】 1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地以智能制 造为主攻方向。坚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数字 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 力,为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 年本)》和《国家工业资源 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 年版)》明确指出热裂解应采用 连续自动化生产装备,鼓励发展规范的连续化、智能化、安全环保的废轮胎 裂解装备;同时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 优惠目录(2022 年版)》为废轮胎热裂解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从政策、 行业发展和税收优惠等多方面推动连续化废轮胎裂解技术及装备的发展,使 其逐渐成为废轮胎资源化利用行业的主流处理方式之一。公司的智能裂解装 备主 ...
新元科技(300472)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9 17:05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047 【披露时间】 1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于 | 2025 | 年 | 4 | 月 | 29 | |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 | | | | | | 八次会议,审议《关于 | | | | | | | 公司<2024 | 年年度报告> | | | | |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 | | | | | | 公司<2025 | 年第一季度 | | | | | | 报告>的议案》《关于前 | | | | | | | 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 张光华 | 董事 | | | | | ...
新元科技(300472) - 2022 Q4 - 年度财报(更正)
2025-04-29 17:05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披露时间】 1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2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业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孙洪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一、本报告期内,公司面临各方面挑战,内外部客观因素给公司生产经 营带来了持续性的影响和困难。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56735.85 万 元,同比下降 17.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77.13 万元。主要原 因为:一方面,受外部环境影响,公司各项经营环节存在交货周期延长、项 目进度延后、供应链条受阻等情况,收入规模下降;另一方面,受整体经济 及行业形势影响,回款进度放缓,应收账款规模增加及账龄结构变化导致坏 账准备计提增加。 二、公司主营业务与 ...
新元科技(300472) - 2024 Q2 - 季度财报(更正)
2025-04-29 17:05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时间】 1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业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孙洪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 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 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 应对措施" 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 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目录 | | --- | |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
新元科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快讯· 2025-04-28 11:42
智通财经4月28日电,新元科技(300472.SZ)公告称,审计师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可能被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目前公司2024年年度报 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为 准。 新元科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新元科技(300472) - 关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28 11:36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6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与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沟通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时, 审计师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三)项和 10.3.3 条 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在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前,基于谨慎性考虑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3 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对相关风险进 行提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具体情形 近日公司与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进展时,会计师事务所可能对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