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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湃科技:11月1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1-13 11:23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Lingpai Technology (SZ 300530) held its sixth board meeting on November 13, 2025, to discuss various governance documents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Lingpai Technology's revenue composition was as follows: 66.22% from new energy business, 30.04% from surface engineering chemicals, and 3.74% from other businesses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Lingpai Technology's market capitalization was 5.9 billion yuan [1]
领湃科技(30053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 略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保证公司在战略 和投资决策中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就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 分而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 踪。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 ...
领湃科技(3005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领湃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专门委员会。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 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 ...
领湃科技(300530)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1-13 10: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管 理能力,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完整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 成本效益性等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 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二章 基本 ...
领湃科技(3005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 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的有关 工作人员、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 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 有诚信勤勉的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3、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
领湃科技(30053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1-13 10:47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 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 代表主持。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 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通讯方式召开。但会议主持人应当说明具体情况;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领湃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
领湃科技(30053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 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标准,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等,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主任经 ...
领湃科技(300530) -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评价具体流程如下: (一)任务分工。董事会决议形成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对董事会决议进行 分工,明确承办部门、完成时限、责任人等,经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同意后,相 关承办部门负责具体落实执行。 (二)决议承办。决议事项可根据情况确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以承担主 要工作的部门为主办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办部门,主办部门须协调有关承办工作, 负责牵头落实承办事项。 对明确完成时限的事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完成的,或 决议执行时的条件与做出决议时的条件发生重大变更的,应书面向分管领导及总 经理报批。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且适用于监管部门、股东对 公司的关注事项、函询及问询事项(以下统称 "关注事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关注事项的落实及后评估 工作。总经理是董事会决议落实的责 ...
领湃科技(3005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1-13 10: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 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 ...
领湃科技(3005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董事会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除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 关业务规则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