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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湃科技(3005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主任经董事会在独立董事间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主任不履行职务或不能履 行职务,由委员会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相应职务,但该名委员应为独立 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领 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
领湃科技(30053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对外 担保,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制 度所确定的相应审批权限的审议机构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 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第六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 其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
领湃科技(30053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信息的外部报送和使用,健全公司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确保公平披露信息,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以及各职能部门,以及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季度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公司内部报送、 编制、审批期间的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指定的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 ...
领湃科技(300530) - 反舞弊及举报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及举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和内部控制,防治舞弊,规范反舞弊工作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董事、中高层管理 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职业行为,树立廉洁、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防止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权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权 益,同时可能为个人或他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舞弊包括损害公司正当经济 利益的舞弊和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 第五条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部人员为谋取自身或他 人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 ...
领湃科技(30053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人,并明确各相关部门 (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 ...
领湃科技(3005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 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 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
领湃科技(3005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息 披露等相关工作。本规范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于 其关联方。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
领湃科技(30053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1-13 10:47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 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 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 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 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五条 公司 ...
领湃科技(300530) -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 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 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财 ...
领湃科技(300530) - 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合理有效地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 规范对子公司的管理行为,使子公司实现高效、有序的运作,以提高公司整体的 资产运营质量,最大程度地回报股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的管理。"子公司"是指公司持 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 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委派至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各子公司应遵循本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规定,根据自身经营 特点和所处环境,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以保证本办法的贯彻和执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