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d Power(3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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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湃科技(30053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议事、决策程序及职 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领湃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负责主持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 ...
领湃科技(300530) - 信息披露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1-13 10:4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实施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 可以无须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证证卷交易所 对有关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 ...
领湃科技(300530)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票及其衍生品交 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 ...
领湃科技(3005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登 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 司"),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
领湃科技(30053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 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 ...
领湃科技(3005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 法违规的交易。 ...
领湃科技(30053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湖南领湃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将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 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登 记,并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媒体发布。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视同公司的重大信息,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投 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 ...
领湃科技(30053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 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不得在超过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 任独立董事,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除按规定 1 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独立董事可以通过 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 ...
领湃科技(300530) -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原 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 制的关联交易的,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 (三 ...
领湃科技(300530)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及应用指南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特别说明,本制度适用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各 子公司。本制度所称的公司指公司总部及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各 部门参照执行。 第四条 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 有关主管部门、公司监事会以及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由总部财务管理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各子公司财务人员任命与解聘由总部财务管理部统一负责,按照相关程序提交审批。 按照本制度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 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各部门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部门管理章程规定,但必须符合相 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