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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06 12:18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为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 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 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三)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 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 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激智科技(30056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6-06 12:18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管理, 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自律规则及《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以及本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 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 ...
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06 12:18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以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 ...
激智科技(300566)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6-06 12:18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律规则和《宁 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在金融机构办理的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外汇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 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依据本制度相 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公司 ...
激智科技(30056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06 12:18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 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 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投资决策及程序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为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 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所涉及的交易(以下统称"交易")达到下列标准 时,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 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 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 ...
激智科技(300566) -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
2025-06-06 12:1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社会 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协调统一及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环境、社 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公司开展 ESG 管理工作,是有效履行公司社会责任的需要,有助于 公司及时识别把握风险和机遇,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价值。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 ...
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06 12:18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规范公 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以及 ESG 等方面可持 续发展能力的提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
激智科技(30056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06 12:18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视同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自律规则和《宁 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 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
激智科技(30056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06 12:18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减少关联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自律规则和《宁 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 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指公司为 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 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 缴出资权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述规 定的"交易"事项: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
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06 12:18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一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