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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6-24 12:00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以短信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根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 ...
激智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09:09
Core Viewpoint - Ningbo Jizhi Technology Co., Ltd. announced a cash dividend distribution plan for the fiscal year 2024, proposing a distribution of 2 CNY per 10 shares to all shareholders, totaling approximately 51.94 million CNY [1][2][3] Summary by Sections Dividend Distribution Plan - The company will distribute a cash dividend of 2 CNY per 10 shares, amounting to a total cash dividend of 51,944,264.60 CNY [1][2] -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as of the board meeting date (April 21, 2025) is 263,741,550 shares, excluding 4,020,227 shares that are not eligible for the distribution due to repurchase [2][3] Shareholder Meeting Approval - The profit distribution plan was approved at the shareholder meeting, confirming the cash dividend distribution without issuing new shares or capital reserve transfers [2][3] Record and Ex-Dividend Dates - The record date for the dividend distribution is set for June 17, 2025, and the ex-dividend date is June 18, 2025 [3][4] Dividend Distribution Method - Cash dividends will be directly credited to shareholders' accounts through their custodial securities companies [4][5] Adjustment of Related Parameters - The cash dividend per share, after excluding repurchased shares, is calculated to be approximately 1.969513 CNY per share [2][6] - The ex-dividend price will be adjusted based on the previous trading day's closing price minus the cash dividend amount [5][6]
激智科技(300566)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0 08:45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次董事会召开日(2025年4月21日)的公司总股本 263,741,550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020,227股后的259,721,323股为基数(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 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1,944,264.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 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利润分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
激智科技(300566) -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2025-06-06 12:18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管 理工作,确保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 用指引第 2 号——发展战略》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发展战略,是指公司围绕经营主业,在对现实状况和未 来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具有长期性和根本性的 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制定与实施发展战略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或发展战略实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企业盲目发展, 难以形成竞争优势,丧失发展机遇和动力;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建立战略规划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一)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审批; (二)战略规划的实施与监督; (三)战略规划的评估与调整。 第三章 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审批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统筹发展战略的编制工作,负责向各部门下达发展 战略编制的指导思想,并对战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06 12:18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 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经理提请 董事会聘任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 ...
激智科技(300566)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06 12:18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六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6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7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9 | | 第二节 | 利润分配 40 | | 第三节 | 内部审计 43 ...
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06 12:18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 合《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 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 券交易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 第二章 禁止性和限制性行为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 ...
激智科技(3005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06 12:18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交易、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担保、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财务资助和第四十九条规定 ...
激智科技(30056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06 12:18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单数,并且不得少于三人,其中独 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 ...
激智科技(30056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6-06 12:18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 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独立董 事应会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如下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