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YANG XINGQI PHARMACEUTICAL CO.(3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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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4-04-18 08: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 科学决策,严格履行《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 赋予的职权,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 权益出发,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2023 年, 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 2023 年度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 法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监督职能。现将监事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 ...
兴齐眼药: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8 08:14
经核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地先生、王忠诚先生、戴晓滨先生及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先梅女士、孔晓燕女士、戴晓滨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李地先生、王忠诚先生、戴晓滨先生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先 梅女士、孔晓燕女士、戴晓滨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
兴齐眼药: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2024-04-18 08:14
关于本报告 本报告系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兴齐""兴齐 眼药""我们")向社会公开发布的第一份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ESG 报告)。公司此前曾发布 2 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本报告详细披露了公司 2023 年度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在环境资源保护、社会责任承担以及公司 治理等领域的工作成果和绩效表现。 本报告经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ESG 委 员会)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公司年报同时发布。 组织范围 时间范围 数据来源 编制依据 本报告系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 参考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GRI Standards)》,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报告内容索引载于"指标索引"章节。 报告获取 获取。 或致电:024-22503989 本报告的组织范围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本报告为年度报告,时间范围覆盖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为增强报告内容的完整性,部分内 ...
兴齐眼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18 08: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〇二三年度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990号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齐眼药"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 ...
兴齐眼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08: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沈阳 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药"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子公司沈阳兴齐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纳 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7.88%,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8.3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一)决策管理 公司设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凡 ...
兴齐眼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8 08:14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4-02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沈 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章程内容 | | --- | --- | --- | | 1 | 第九十六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 | 第九十六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 | | | 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 | 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 | | | 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 | 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 | | | 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实施具体方 | 件和上限 ...
兴齐眼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18 08:14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4-02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的"新药研发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763,28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669,492.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0,179,086.77 元。上述 ...
兴齐眼药: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08: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4-016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曲晓禹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通 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 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3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曲晓禹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
兴齐眼药: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8 08: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 ...
兴齐眼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8 08:1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会成 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本制度第五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会计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