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RC(300596)
icon
Search documents
利安隆(300596) - 商誉减值测试评估资产评估报告 IPI 创聚 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0719号
2025-04-21 13:48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涉及的宜兴创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 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0719号 (共一册 第一册)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2 | | --- | |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3 | |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5 | | 一、 委托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 二、 评估目的 | |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 四、 价值类型 | | 五、 评估基准日 | | 六、 评估依据 | | 七、 评估方法 | |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 九、 评估假设 | | 十、 评估结论 | |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 |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18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 宜兴创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 ...
利安隆(300596) - 商誉减值测试评估资产评估报告 凯亚 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0612号
2025-04-21 13:48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共一册 第一册)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涉及的利安隆凯亚(河北)新材料有限公司 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 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0612号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1 |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1 | | --- | |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2 | |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4 | | 一、 委托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 二、 评估目的 | |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 四、 价值类型 | | 五、 评估基准日 | | 六、 评估依据 | | 七、 评估方法 | |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 九、 评估假设 | | 十、 评估结论 | |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 |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17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 利安隆凯亚(河北)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
利安隆(300596) - 商誉减值测试评估资产评估报告 爱奇士 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0601号
2025-04-21 13:48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涉及的天津爱奇士科技有限公司 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 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0601号 (共一册 第一册)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 |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1 | | --- | --- | | |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2 | | |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4 | | 一、 | 委托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 二、 | 评估目的 | | 三、 |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 四、 | 价值类型 | | 五、 | 评估基准日 | | 六、 | 评估依据 | | 七、 | 评估方法 | | 八、 |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 九、 | 评估假设 | | 十、 | 评估结论 | | 十一、 | 特别事项说明 | | 十二、 |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 十三、 | 资产评估报告日 | | |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16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 天津爱奇士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
利安隆(3005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勇军)
2025-04-21 13:4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勇军) 各位董事: 2024 年度,本人何勇军作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 ...
利安隆(300596)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1 13:45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 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 长拟定。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称"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 处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 责领导。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4 名。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会决议,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求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意见。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可以与董事会秘书进行沟通,就拟审议事项 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董事会及相 ...
利安隆(300596)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4-21 13:4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 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 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天津利 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 创业板上市规则》、 创业板规范 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 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可暂缓、豁免 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交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实 行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 ...
利安隆(300596)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4-21 13:4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 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和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 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 (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辞职报告应当在 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 在 ...
利安隆(300596)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1 13:45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原则上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 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对其职权范围内事宜作出决议后可授权董事会批 准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 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
利安隆(300596) - 公司章程
2025-04-21 13:4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修订) 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利安隆(天津)化工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持 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67522185471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股东 | | 8 | | |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8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利安隆(3005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利行)
2025-04-21 13:4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利行) 各位董事: 本人韦利行作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 章程》、《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按时出席了 6 次董事会议和 1 次股东 大会、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 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1 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 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 2024 年度公司召开的各类相关会议,并 均亲自现场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