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ORGLASSES CHAIN CO.(3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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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30062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2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 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 ...
博士眼镜(30062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2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 用本制度相关规定,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 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除 外。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 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博士眼镜(3006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2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职责及程序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 ...
博士眼镜(3006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2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辞职、任期届 满、解任、解聘或退休离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辞职。董事 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 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 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的,应当在公告 中说明离任时间、离任的具体原因、离任的职务、离任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 ...
博士眼镜(30062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2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 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 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 ...
博士眼镜(300622) -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2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 息使用人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 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 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 及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 ...
博士眼镜(30062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2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主任委员 (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主 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决策科 学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 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且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履行对其下属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不 ...
博士眼镜(30062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2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 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博士眼 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报表审 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 ...
博士眼镜(3006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如下: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 ...
专业连锁板块10月28日跌0.89%,华致酒行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1.55亿元
Zheng Xing Xing Ye Ri Bao· 2025-10-28 08:34
Core Insights - The professional chain sector experienced a decline of 0.89% on October 28, with Huazhi Wine leading the drop [1] - The Shanghai Composite Index closed at 3988.22, down 0.22%, while the Shenzhen Component Index closed at 13430.1, down 0.44% [1] Sector Performance - The professional chain sector saw a net outflow of 155 million yuan from main funds, while retail investors contributed a net inflow of 124 million yuan [1] - Key stocks in the sector showed varied performance, with Kid King rising by 0.55% to close at 10.88 yuan, while Huazhi Wine fell by 1.96% to 21.01 yuan [1] Fund Flow Analysis - Main funds showed significant outflows in several stocks, with Aishide experiencing the largest outflow of 87.87 million yuan, accounting for 19.84% of its total [2] - Retail investors favored stocks like Aishide and Huazhi Wine, with net inflows of 65.27 million yuan and 21.15 million yuan respectively, indicating a preference for these stocks despite main fund outflows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