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ilu(300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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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鹿股份(300665) -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2-10 23:54
| 证券代码:300665 |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1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52 |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 万份。 2025 年 2 月 10 日,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原激励对象王建凯先生被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董事会同意注 销王建凯先生持有的 5 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 ...
飞鹿股份(300665)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5-01-24 16: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的签署页) 委员签署: 唐有根 刘崇 章卫国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崇先生、唐有根先生的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并均已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崇先生、唐有根先生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因此,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刘崇先生、唐有根先 ...
飞鹿股份(30066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有根)
2025-01-24 16: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 先生现就提名唐有根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 ...
飞鹿股份(300665)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
2025-01-24 16: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8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9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 | 第一节 | 股东 9 |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 第七节 | 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纠纷解决机制 24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董事 24 |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6 | | | 第三节 | 董事会 28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2 | | | 第五节 | 董事会秘书 34 | | | 第六章 | 党委 | 35 | | 第七章 | 其他高级 ...
飞鹿股份(30066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有根)
2025-01-24 16: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唐有根作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先生提名为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 ...
飞鹿股份(300665)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月)
2025-01-24 16: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1 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 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常驻组员为证券事务代表,其余组员由组长 根据需应对的舆情组建。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 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 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 ...
飞鹿股份(300665) -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5-01-24 16:00
| 证券代码:300665 |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0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52 |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飞鹿股份(300665) - 章程修改对照表
2025-01-24 16: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 当于其上一年度税前薪酬(含工资、福利、津贴、奖金、股权激励 | 等)总和 | 倍的离任补偿金。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 | 10 | | | | --- | --- | --- | --- | --- | --- | |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被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还应按照《中 |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另外 | | | | | | 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 第二百三十 | 三 | 条 | - | | | 在发生公司恶意收购的情况下,如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的,继 | 任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由原任董事会成员 | | | | | | 连任或由原提名人提名的人选担任,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期限不得 | 超过六年;在继任董事会任期未届满的每一年度内的股东大会上改 | | | | | | 选董事的总数,不得超过本章程所规定董事会组成人数的四分之 | 一。 | | | | | | 在发生公司恶意收购的情况下,为保证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 以及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收购方及 | /或其一致行动人提名的非独立 | | | | | ...
飞鹿股份(300665)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4 16:00
| 证券代码:300665 |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0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52 |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1 日通过OA办公系统、邮件等形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独立董事唐有 根先生、独立董事刘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章卫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