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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微(30067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2 13:04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湖南国科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等事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委员须为公司 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 ...
国科微(30067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2-12 13:04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 本公司、公司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章 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上市规则》《规范 运作指引》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 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
国科微(3006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12 13:04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湖南国科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 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与交易所联系, 办理信息披露与股票及其衍生品变动管理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协调能力, 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足够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 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三)从事秘书、财务、法律、金融、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四)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董事 ...
国科微(30067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2 13:04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规范、诚信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 ...
国科微(300672)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12-12 13:04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的行为,促进公司与投资者、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特定对象等主体之间的良性关系,加强公司与 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以及《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述的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 披露主体,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传播有关信息 的机构和个人,包括: 第三条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沟通 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 ...
国科微(300672)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2 13:04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条 为适应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包括一名由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 ...
国科微(30067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12 13:04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 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 的每一有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 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 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 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
国科微(300672)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12-12 13:04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防范投资 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提高投资 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国科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 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以下 统称"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 ...
国科微(30067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12 13:04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 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 形式的投资活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必须符合公司中长 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业链相关业务,有 1 (二)收购、出售 ...
国科微(3006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2 13:04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 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负 责公司发展目标与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协助董事长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履行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