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D(30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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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4-23 12:32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4-021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或修订部分公司治理 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确保公司制度与监管法规有效 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
爱乐达:《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结合《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交易量或 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 ...
爱乐达:《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 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司包括: (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 (三)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 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一 ...
爱乐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 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若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 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记名投票表决等法律法规允许的表决方式。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
爱乐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 向董事会 ...
爱乐达: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3 12:32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4-01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 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55,825.3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3,661,857.5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为 667,942,027.9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6,772,249.04元。按照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3年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共计为 667,942,027.94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 ...
爱乐达:《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三条 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所称监事特指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董事会提出董事 候选人名单,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选举;由监事会提出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对监事候选人进行 1 资格审查,经监事会决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之 前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充分行使选择公 司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 ...
爱乐达: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2:32
会工作报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 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能够规范、 有序的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 20 项议案。监事会成员 均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数和表决程序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会 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召开 方式 | 议案内容 | | --- | --- | --- | --- | | 第三届监 | | | 审议《 ...
爱乐达:《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如有,下同)。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资金(包括闲置的自有资 金或募集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因进行委托理财 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 ...
爱乐达:《独立董事管理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