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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达:《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 统计数据及正在策划、报批的重大事项等。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 ...
爱乐达:《融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 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提高资金的调控和使用水平,降低融资成本, 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与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 指融资结束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长 期或短期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保理融资等。 第四条 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融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统一性原则: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应遵从公司的统筹安 排 ...
爱乐达: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2:32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4-008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十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洪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的财务状 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 ...
爱乐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由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
爱乐达: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及相关意见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 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 ...
爱乐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4-23 12:32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4-021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或修订部分公司治理 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确保公司制度与监管法规有效 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
爱乐达:《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结合《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交易量或 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 ...
爱乐达:《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 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司包括: (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 (三)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 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一 ...
爱乐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 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若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 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记名投票表决等法律法规允许的表决方式。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
爱乐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 向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