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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18 12:45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令第 220 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本细则第三章所述的独立性,并应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
泉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8 12:45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泉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于2024年1月16日通过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月18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由董事长褚一凡女士主持,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建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 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泉为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5 10:17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泉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特别提示: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5 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999 号 C 幢易贸大楼 2 层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参加 ...
泉为科技: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1-15 10:17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五路 18 号星河中心大厦 19 层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邮编:518048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C0004 号 致: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
泉为科技: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1-11 10:04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泉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枣庄科立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技术规划和战略人才规划,为进一步打造先进光伏技术和新锐人才集群 地,持续提升公司在太阳能光伏新能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枣庄科立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枣庄科立")、孙云共同出资设立泉为未来新能源技术 开发(安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泉为未来新能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部 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51%;枣庄科立出资人民币2,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7%;孙云出资人民币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 共同出资方枣庄科立的GP为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绿 能"),LP为褚一凡。泉为绿能为公司控股股东, ...
泉为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1 10:04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泉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于 2024 年 1 月 3 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由监事会主席韩峰先生主持。本次 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 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枣庄科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枣庄科立")及孙云教授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本次公司 与关联方枣庄科立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遵循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协商 ...
泉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1 10:04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泉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根据公司战略技术规划和战略人才规划,进一步打造先进光伏技术和新锐人才集群地, 持续提升公司在太阳能光伏新能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枣庄科立产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枣庄科立")、孙云共同出资设立泉为未来新能源技术开发 (安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枣庄科立出资人民币 2,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7%;孙云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因共同出资方 枣庄科立的GP为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绿能"),LP为褚一凡。 泉为绿能为公司控股股东,褚一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并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
泉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4-01-11 10:04
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邹育飞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及《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与枣庄科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枣庄科立")及孙 云教授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枣庄科立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 正、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 表决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