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dong Quanwei Technology (3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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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泉为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亏损5880.85万元
智通财经网· 2025-10-22 13:56
Core Insights - ST Quanwei (300716.SZ) reported a significant decline in revenue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with total operating income reaching 46.78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77.24% [1] - The company recorded a net loss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58.81 million yuan, indicating financial distress [1] - The net loss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exclud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56.60 million yuan, further highlighting the company's challenging financial situation [1]
ST泉为:10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22 13:48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ST Quanwei (SZ 300716) held its 39th meeting of the fourth board on October 22, 2025, to review the proposal for the company's Q3 2025 report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ST Quanwei's revenue composition shows that solar photovoltaic products accounted for 96.06%, while other businesses made up 3.94%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ST Quanwei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2.2 billion yuan [1]
ST泉为(300716) -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5-10-22 13:48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泉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期末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81)。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负值,即-1051269.75元。 2、如果,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仍被会计年审机构出具否定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则构成连续两年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10.4.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果,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持 续为负值,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0.3.1条第(二)项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原因 公司202 ...
ST泉为(3007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2 13:46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 股东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法 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公司股东会的提案、通知、召集、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 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十六)审议批准下列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投项目(包括取消原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变更实施方 式、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 2.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 10%以上; 第四条 股东会是 ...
ST泉为(3007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2 13:46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 事务,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 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部门,为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 职责提供服务。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 人 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 ...
ST泉为(30071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2 13:4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 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 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 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或其他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 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获取 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 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控股、参股子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追加投资,与 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企业权 益性投资、债权性投资和证券投资等,不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 存货投资等对内投资。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 ...
ST泉为(3007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2 13:46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 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 表决; (四)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 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 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须单独出具声明;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聘 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1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 ...
ST泉为(300716)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0-22 13:46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本细则第三 ...
ST泉为(3007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2 13:46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 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应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制度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除符合董事任职条件外,还应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应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诚信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五条 ...
ST泉为(3007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2 13:4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便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开展工作,强化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进一步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成员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 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障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 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其中,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 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董事长、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