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DI(3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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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3007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以下统称"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备 案。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网站,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 称"证监会")指定 ...
设研院(30073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河南省中工 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设研院(3007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 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 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 ...
设研院(30073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确保本办法的 有效实施。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非经公司股东会依法做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公开披露的募 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七条 公司 ...
设研院(30073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 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控股子 公司应当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 例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未达到本制度规定标准但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 ...
设研院(300732) -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主要及直接负责人,负责具体组 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及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其他部门、控股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其涉及 的 ...
设研院(3007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并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
设研院(300732) -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省中工设计 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财务部提名并形成书 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审计委员会通过 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审计业务。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公司。各子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原则 上由本公司统一选聘。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基 ...
设研院(300732) -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与加强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 间的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 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 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单位是除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政府有关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媒体等外部 单位。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内幕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编 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内,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 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 括 ...
设研院(300732)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 第六条 财务部门机构设置 1、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对公司会 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财务工作有章可 循、有法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 公司备案。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公司和各分、子公司应根 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基础 财务工作制度。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