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DI(3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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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3007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应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 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行为指 南。公司应当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的精神和要求开展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 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 ...
设研院(3007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未连任、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 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有关辞任的具体程 序和办法应遵守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除本制度第六条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 ...
设研院(3007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五条 公 ...
设研院(3007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本制度规定的内部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 (一)及时性是指发生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内容和其他重大事项,需要按照本 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二)准确性是指上报到公司各 ...
设研院(300732)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10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11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12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12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4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6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8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21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4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7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7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1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5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 第六章 | ...
设研院(3007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职责权限与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 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公司总经理任免应履行 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 第二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包括: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 程师、财务总监。 第六条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七条 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 经营管理层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 ...
设研院(3007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 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 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 ...
设研院(3007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外部审计等工 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南省中工设 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是公司 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监督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 ...
设研院(30073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省中工设计研 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 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 司不得对外提 ...
设研院(3007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细则,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 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召开和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 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