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DI(3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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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30073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 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控股子 公司应当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 例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未达到本制度规定标准但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 ...
设研院(300732) -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主要及直接负责人,负责具体组 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及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其他部门、控股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其涉及 的 ...
设研院(300732) -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省中工设计 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财务部提名并形成书 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审计委员会通过 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审计业务。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公司。各子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原则 上由本公司统一选聘。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基 ...
设研院(3007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并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
设研院(300732) -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与加强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 间的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 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 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单位是除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政府有关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媒体等外部 单位。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内幕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编 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内,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 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 括 ...
设研院(300732)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 第六条 财务部门机构设置 1、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对公司会 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财务工作有章可 循、有法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 公司备案。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公司和各分、子公司应根 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基础 财务工作制度。 第五 ...
设研院(3007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及本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管以及股东 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 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 ...
设研院(300732) -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平,认真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作为法定的信息披露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 披露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维护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建立 健全与财务 ...
设研院(300732)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 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一)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保证所有业务活动均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 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并有效发挥作用,防止毁损、浪费、盗窃 并降低减值损失;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五)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账面资产与实物资产核对相符。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
设研院(3007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 )
2025-11-28 09: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 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中有 1 名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