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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1 11:0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1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二三年十一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构成 3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3 | | 第四章 |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4 | | 第五章 | 议事与表决程序 5 | | 第六章 | 薪酬考核 6 | | 第七章 | 附则 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承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 ...
欣锐科技: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核查意见
2023-11-21 11:02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深圳欣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欣锐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1 11:02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监事会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告知,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3 号楼 35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 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琼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
欣锐科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1 11:02
法律意见书 $$\Xi{\bf O}\equiv\Xi\rlap{\pounds}\Xi+\rlap{\pounds}\Xi$$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暨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
欣锐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1 11:02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经认真审阅涉及本次会议事项的所有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 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
欣锐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3-11-21 11:02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5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 1 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收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将认真汲取教训 并引以为戒,持续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坚 决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 定、高质量发展。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 深圳欣锐科 ...
欣锐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1 11:02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二三年十一月 1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3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3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5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5 | | 第六章 | 附则 7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3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
欣锐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1 11:0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二○二三年十一月 1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职责范围 | 3 | | 第三章 | 议事规则 | 3 | | 第四章 | 附则 | 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承担独立董事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六)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七) 法律、行 ...
欣锐科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11-21 11:02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2.00 万股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 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1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计划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8 万股,占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 11451.24 万股的 0.07%,占授出权益总数的 1.63%。 3、授予价 ...
欣锐科技: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1 11:02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二三年十一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3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3 | | 第四章 | 议事规则 4 | | 第五章 | 回避制度 5 | | 第六章 | 附则 6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提名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承担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联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