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RY(3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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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300745)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10-13 11:4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本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锐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欣锐科技与关联方 签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 Visteon Corporation(以下简称"伟世通公司")、关联方 VISTEON-SHINRY POWER ELECTRONICS,LLC(以下简称"伟世通欣锐") 签署《ENGINERING SERVICES AGREEMENT》(以下简称"协议")。为满 足德国某制造商的委托开发要求,伟世通欣锐采购公司及伟世通公司的研发服务。 由于伟世通欣锐系公司持股 50.00%的参股公司,公司高管顾建刚在伟世通 欣锐担任联席总经理,公司高管陈景俊及朱若愚在伟世通欣锐担任董事,伟世通 欣锐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2025 年 ...
欣锐科技(300745)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1:4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 规定,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同时,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 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
欣锐科技(30074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1:4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 报告,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 ...
欣锐科技(30074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3 11:4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 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的,股东会通知中应充分披露董事候选 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包 括独立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候选人的通知 (一)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 与本公司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四条 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时,应当将所有独 立 ...
欣锐科技(30074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1:46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承担独立董事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职责范围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六)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事项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
欣锐科技(300745)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1:4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本 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 ...
欣锐科技(30074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1:4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指定 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 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 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交易所 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 具有相应的财务、法律、金融 ...
欣锐科技(30074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1:4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及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和审批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三) 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四) 股票、债券、基金投资等;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 ...
欣锐科技(30074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1:4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的,应书面通知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向特定外部使用人报送定 期财务报表和重大事项相关信息的,原则上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和临 时公告的披露时间。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 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 制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洽谈、报批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及相关重大事项正式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 定人员披露或泄漏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投资者调 研座谈等,且应积极采取措施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 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欣锐科技(30074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1:4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五)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 质重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