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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7月)
2024-07-03 09: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安全、专户存储和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 金应当在同一专户存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 ...
罗博特科: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09: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 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 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和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罗博特 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审部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和合法合规。 内审部应当保持独 ...
罗博特科: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03 09: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的法 定职权。股东会授权 ...
罗博特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
2024-07-03 09: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 织。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有关 资料,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提名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 ...
罗博特科: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09: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占 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 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
罗博特科: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09: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作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 机构在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 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 种形式的投资活动(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1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 ...
罗博特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09: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 ...
罗博特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3 09:11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5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罗博特科")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 3 号罗博 特科 A 栋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学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
罗博特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09: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
罗博特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
2024-07-03 09: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