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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06 08:26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阮荣涛先生,董事、总经理阮棋江先 生,财务总监黄芬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振毅先生,独立董事陈睿锋先 生,保荐代表人翟平平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15:00-17:00 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ehxMNY3KWQ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 动交流。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 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前进行访问,点击"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 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
锦盛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10:11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以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 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 7、 会议出席对象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召开。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二)14:30 ...
锦盛新材: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4 10:11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 金 占 用 方 名称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 计科目 2023 年期初占 用资金余额 2023 年度占用累计发 生金额(不含利息) 2023 年度占用资 金的利息(如有) 2023 年度偿还 累计发生金额 2023 年期末占 用资金余额 占用形 成原因 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 - - - 总 计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 金 往 来 方 名称 往来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 计科目 2023 年期初往 来资金余额 2023 年度往来累计发 生金额(不含利息) 2023 年度往来资 金的利息(如有) 2023 ...
锦盛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0:11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书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总结了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开展情况,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
锦盛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0:11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 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 者独立财务顾问; (四) 商业银行应当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 ...
锦盛新材: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4 10:11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情况如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03 人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上年度末(202 ...
锦盛新材: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4 10:11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浙 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截至 2023 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 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 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信用 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 损失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1,796.80 | 54,2 ...
锦盛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0:1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 ...
锦盛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0:11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 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 名代表主持。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 ...
锦盛新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0:11
目 录 审 计 报 告 中汇会审[2024]4715号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 页 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6 | | 二、财务报表 | 7-18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8 | | (二) 合并利润表 | 9 | |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0 | | (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1-12 | | (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3-14 | | (六) 母公司利润表 | 15 | | (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6 | | (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7-18 | 一、审计意见 三、财务报表附注 19-109 我们审计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新材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 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 第 1 页 共 109 页 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