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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关于公司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4-24 10:09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浙江 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本次修订、制定的制度 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 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否 | | 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
锦盛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10:0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的原则,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中 汇"),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 103 人,注册会计师 70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 282 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中排名第十五位。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 ...
锦盛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10:09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一、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保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等授信 下的贷款可采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授信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办理商业(银行)承 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授信形式、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情况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 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来合理 确定。该授信额度期限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办理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 项,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对外签署在上述综 ...
锦盛新材(30084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4 10:09
Revenue and Profitability - The company's revenue for Q1 2024 was ¥67,076,964.31, representing a 31.60% increase compared to ¥50,969,623.03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4] - Net profit for Q1 2024 was a loss of ¥983,439.40, an improvement from a loss of ¥6,960,798.93 in Q1 2023[21] - The gross profit margin for Q1 2024 was 20.44%, significantly up from 7.07%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primarily due to increased business volume leading to lower unit costs[10]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for Q1 2024 were -¥0.01, an improvement from -¥0.05 in Q1 2023[21] Cash Flow and Financial Position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3,158,906.59, down 18.65% from ¥3,883,323.67 in the previous year[10]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cash in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totaling ¥82,574,734.16, compared to ¥60,668,324.48 in the previous year[23] - The net increase in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for Q1 2024 was 11,822,900.71 CNY, contrasting with a decrease of 8,675,025.47 CNY in Q1 2023[24] -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t the end of Q1 2024 amounted to 84,263,239.05 CNY, a slight decrease from 86,218,580.66 CNY at the end of Q1 2023[24]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he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ere ¥802,497,517.27, a decrease of 5.85% from ¥852,355,845.49 at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4] - Current assets decreased to CNY 353,057,927.12 from CNY 393,707,386.95, primarily due to a reduction in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16] - Total liabilities decreased to CNY 182,079,311.14 from CNY 230,954,199.96, indicating a reduction of about 21%[17] - The company's total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620,418,206.13, slightly down from ¥621,401,645.53 in the previous period[21] Expenses and Investments - Total operating costs amounted to ¥69,018,640.00, up 11.0% from ¥62,128,135.25 year-on-year[20]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increased to ¥3,142,765.45, compared to ¥2,802,786.95 in the same quarter last year, reflecting a growth of 12.1%[20] - The company recorded a cash inflow of ¥50,000,000.00 from investment recovery, indicating active investment management[23]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holders holding more than 5% of shares includes Ningbo Liyi Equity Investment Center with 16.75% and Shaoxing Jinsong Enterprise Management Consulting with 5.25%[14] Government Support - The company received government subsidies amounting to ¥755,675.62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5] Credit and Impairment - The company experienc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credit impairment losses, which rose by 285.74% to ¥401,588.49 due to an increase in accounts receivable[9] Accounting and Audit - The company has adopted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starting from 2024, affecting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25] - The company did not undergo an audit for the Q1 2024 report[25]
锦盛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0:0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日常办事机构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规 则,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董 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会。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锦盛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睿锋)
2024-04-24 10:0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陈睿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在 2023 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 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陈睿锋,本科学历,拥有高级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资质。现于绍兴天鹰税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任副 所长、绍兴天颐商务秘书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绍兴天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任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五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恪尽职守、诚信客观的原则,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 ...
锦盛新材: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0:0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 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浙江锦盛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 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 经营业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 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二章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交易、或者非场内交易 的,实质为远期、互换、期权、期货、掉期和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 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 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 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 ...
锦盛新材: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10:09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锦盛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 项目 | | 序号 | 金额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A | 29,285.0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8,798.21 | | | 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净额 | B2 | 722.4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81.71 | | ...
锦盛新材: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0:0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事项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控制风险,提高投 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银行、 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 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 金额,适用《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公司进行 委托理财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 委托 ...
锦盛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10:09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 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 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3、 投资额度及期限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锦盛新材")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