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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Wecome Pharmaceutical Company Limited(3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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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康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江峰)
2024-04-28 08:14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刘江峰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 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 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 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维康药业: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4-04-28 08:14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为了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津贴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 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2024 年 4 月 第二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三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8.00 万元。 第四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浙江维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额外的独董津贴和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维康药业: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丽水市康养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4-04-28 08:14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丽水市康养 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浙联评报字[2024]第 218 号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 | | | 声 | 明 1 | | --- | --- | | 摘 | 要 3 | | 一、 | 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5 | | 二、 | 评估目的 7 | | 三、 |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7 | | 四、 | 价值类型 11 | | 五、 | 评估基准日 12 | | 六、 | 评估依据 12 | | 七、 | 评估方法 14 | | 八、 |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8 | | 九、 | 评估假设 20 | | 十、 | 评估结论 22 | | 十一、 | 特别事项说明 22 | | 十二、 |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5 | | 十三、 | 评估报告日 26 | | 附件: | 28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丽水市康养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 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 ...
维康药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08:14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8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 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研发大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叶萍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 ...
维康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08:14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二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忠良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孔晓霞女士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 2023 年度的主要工 ...
维康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武滨
2024-04-28 08:14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武滨)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 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武滨,1960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高级咨询师、执业药师。 2012 年 4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2018 年 7 月至今先 后担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医药物资协会高级顾问。曾 任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现代中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老百姓大药房 ...
维康药业:维康药业2023非标意见说明
2024-04-28 08:14
天健函〔2024〕426 号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632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 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相关要求,现将维康药业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维康药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占 用维康药业公司资金,导致前期财务报表多计长期资产、少计其他应收款,维康 药业公司作为重要的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实际控制人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和 2024 年 3 月归还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由于维康药业公司未能提供完整资料, 我们无法就资金占用金额及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取营业收入作为计算基准。 (二)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 ...
维康药业:天健审〔2024〕4636号维康药业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28 08:14
目 录 一、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第 3—7 页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维康药业公司披露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维康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0〕20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维康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4636 号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我 ...
维康药业(300878)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8 08:14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1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199,953,044.93 | 195,738,788.54 | 2.1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维康药业: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4-28 08:14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浙 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 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632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维康药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占 用维康药业公司资金,导致前期财务报表多计长期资产、少计其他应收款,维康 药业公司作为重要的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实际控制人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和 2024 年 3 月归还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由于维康药业公司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