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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克股份(3008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2026-03-27 12:0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向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东莞硅翔")股东购买东莞硅 翔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 公司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 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 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 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 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除 ...
爱克股份(3008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6-03-27 12:0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向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东莞硅翔")股东购买东莞硅 翔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 公司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参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 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在交易各方严格履行交易协 ...
爱克股份(3008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6-03-27 12:06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向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东莞硅翔")股东购买东莞硅 翔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 公司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 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相关规定, 就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 为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 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 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 方的行为。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 ...
爱克股份(3008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6-03-27 12:0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向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东莞硅翔")股东购买东莞硅 翔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 公司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 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如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 ...
爱克股份(3008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6-03-27 12:0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三月 浙商证券接受爱克股份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经审慎尽职调查后出 具的,旨在对本次交易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爱克股份全体股东及 有关方面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顾问 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证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 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 ...
爱克股份(300889)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6-03-27 12:0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向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东莞硅翔")股东购买东莞硅 翔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法律顾问")担任公司 本次交易之法律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 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如下必要的保密措施: 1、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
爱克股份(3008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6-03-27 12:0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 公司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 公司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度 | | 2024 年度 | | | --- | --- | --- | --- | --- | |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 营业收入 | 117,835.53 | 420,766.54 | 90,316.23 | 281,969.46 | | 利润总额 | - ...
爱克股份(300889) -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026-03-27 12:06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L10022 号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2 | | 二、 | 备考财务报表 | | |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 备考合并利润表 | 3-3 | | |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1-128 | 备考审阅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L10022 号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克股份)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 础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爱克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 实施审阅 ...
爱克股份(300889) - 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026-03-27 12:06
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L50023 号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莞硅翔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18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L50023 号 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爱克股份(3008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6-03-27 12:06
| 项目 | 停牌前第 | 21 | | 个交易日 | 停牌前 | 1 | 个交易日 | | 涨跌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5 | 年 10 | 月 21 | 日) | (2025 | 年 11 | 月 | 日) 18 | | |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 21.05 | | | | 25.80 | | | | 22.57% | | 创业板综指(399102.SZ) | 3,785.87 | | | | 3,814.40 | | | | 0.75% | | 照明设备Ⅱ(长江)(002067.CJ) | 529.44 | | | | 549.96 | | | | 3.88% |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 | | | | | | | | 21.81%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 | | | | | | | | 18.6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