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EXC-LED Technology (30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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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克股份(300889)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2026-03-27 12:0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法律意见书 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法律意见书仅对出具之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且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 ...
爱克股份(3008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6-03-27 12:06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 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 化龙头企业"以及是否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 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 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上市公司上市前专注于户外智能照明及云控系统领域,上市后于 2021 年启 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战略,以"资本+技术"深化产业布局,通过外延并购和内部 自研,搭建了覆盖"车身轻量化-电机核心部件电池安全系统-智能充电网络"的 完整技术生态链,不断强化在新能源电池及汽车配套领域的全产业链配套服务能 力。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 ...
爱克股份(3008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6-03-27 12:06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向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东莞硅翔")股东购买东莞硅 翔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 公司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东莞硅翔 100.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 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涉及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 最终予以注册等。就本次交易中尚待履行的报批事项,上市公司已进行了披露, 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东莞硅翔 100.00%股权,截至本 说明出具之日,除严若红、戴智特和东莞汇好所持有的部分股权存在质押情形外, 标的资产不存在转让受限的情形。严若红、戴智特和东莞汇好已就股权质押事项 出具了《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
爱克股份(300889) -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26-03-27 12:06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所涉及的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 声 明 1 | | --- | | 摘 要 2 | | 正 文 4 | |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概况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4 | | 二、评估目的 16 | |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6 | | 四、价值类型 22 | | 五、评估基准日 22 | | 六、评估依据 22 | | 七、评估方法 25 | |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36 | | 九、评估假设 37 | | 十、评估结论 41 | |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43 | |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46 | |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48 | | 十四、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48 | | 附件 49 |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汉口路99号久事大商务厦9楼 电话:021-63391088传真:021-63391116 电子邮箱:valuer@yinxincpv.com 银信评报字(2026)第 B00054 号 (共 1 册第 1 册) 银信 ...
爱克股份(3008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6-03-27 12:0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向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东莞硅翔")股东购买东莞硅 翔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上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 成后,交易对方严若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核 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黄 磊 李子韵 管丽倩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7 日 2 (以下无正文) 1 ...
爱克股份(3008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2026-03-27 12:0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 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向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东莞硅翔")股东购买东莞硅 翔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 公司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浙商证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 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 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 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 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 ...
爱克股份(3008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6-03-27 12:0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 的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向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称"东莞硅翔")股东购买东莞硅翔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根据《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 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以下 简称"《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 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投 证券")对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要求的情况 进行核查,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重组审 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东莞硅翔聚焦于电 ...
爱克股份(3008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2026-03-27 12:0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向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东莞硅翔")股东购买东莞硅 翔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 公司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 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部分交易对方股份对 价及现金对价支付比例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一)交易方案调整前 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各交易对方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的比例具体如下: | 序 | 交易对方 | 交易标的名称 | | 支付方式 | | 向该交易对方 | | --- | --- | --- | --- | --- | --- | --- | | 号 ...
爱克股份(300889)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03-27 12:04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要求和 各项条件。 2、公司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严若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 5%。因此,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与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交易作价情 况并经测算,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 方可实施。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 ...
爱克股份(30088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
2026-03-27 11:46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6)第 B00054 号),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标的公司采用收益法 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21,600.00 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 标的公司 100.00%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220,000.00 万元。经审慎 判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价格为 19.90 元/股,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之一的 80%。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项下股份的发 行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