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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米旭明)
2024-01-12 11:48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提名米旭明为深圳市 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法本信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振超)
2024-01-12 11:48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提名胡振超为深圳市 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法本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2024-01-12 11:48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对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公司")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规则要求,对法本信息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二、培训方式和效果 本次培训采用现场授课与发送学习资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培训得 到了法本信息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并进行了交 流沟通。本次培训有助于法本信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监管法规的熟悉和深入理解,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保荐代表人: 彭西方 赵麟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 月 13 日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三)培训人员:方正承销保荐法本信息持续督导项目组 (四)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
法本信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米旭明)
2024-01-12 11:48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米旭明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法本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12 11:48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 | | | --- | --- | --- |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 | | | 义务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 | | | 务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 | | | 债务等情形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 | |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 | 号 | | ——保荐业务》第 33 条所列):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 | | | | 对账单;大额支出凭证等资料;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 ...
法本信息:公司章程
2024-01-12 11: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英文名称:Shenzhen Farb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大 科技园 B 座 1 层-6 层。 邮政编码:518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870.894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 ...
法本信息: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4-01-12 11:45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现 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振超先生、黄幼平女士、米旭明先生 具备《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 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上述 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 市 ...
法本信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幼平)
2024-01-12 11:45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黄幼平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
法本信息: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4-01-11 09:56
| 证券代码:300925 |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8 | | --- | --- | | 债券代码:123164 | 债券简称:法本转债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3 号)文同意注册。深圳市 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3,23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0.08 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98.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511.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0〕3-152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 ...
法本信息:关于法本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2024-01-04 03:44
| 证券代码:300925 |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7 | | --- | --- | | 债券代码:123164 | 债券简称:法本转债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本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 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最后转股日:2024 年 1 月 4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时,距离"法本转债"停止转股仅剩最后半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1 月 4 日下午交易时段),2024 年 1 月 4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法本转债" 将停止转股,剩余可转债将按照 100.12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 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损失。 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法本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 能转股的风险。 3、特提醒"法本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价格:100.12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60%, 且当期利息含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