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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Farb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3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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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济南汇赢)
2024-07-05 08:48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济南汇赢)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9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汇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街道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楼2904(64) 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街道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楼2904 (64)室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至5%以上)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日 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法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法本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05 08: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标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与济南汇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济南汇赢")于 2024 年 7 月 3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严华拟以协议转让的 方式向济南汇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29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422,532,595 股计算,下同)的 5.99%。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严华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市木加林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耕读 邦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嘉嘉通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分别简称"木加林""耕读邦""嘉嘉通")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162,023,03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8.35%,济南汇赢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136,733,037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2.36%,济南汇赢持有公司股份 25,2 ...
法本信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09: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 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按照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人民币 16.77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490,757 股至 2,981,514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为 0.35%至 0.7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和《回购股 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
法本信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3 09:41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1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60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4%,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 7.90 元/股,最低价为 7.3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91,858.26 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1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
法本信息: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05-28 10:32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77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69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6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日)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0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 4-059),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 176,350 股后的 422,532,5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33,802,607.60 元( ...
法本信息: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8 10:32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176,350 股后的 422,532,59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即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 422,532,595 股,实 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33,802,607.60 元(含税)。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 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 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及除 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 =33,802,607.60 元/428,7 ...
法本信息: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0 11:44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 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大科技园 B 座 1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 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忆南律师、申芳芳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市法本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项进行验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 ...
法本信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0 11:44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召开时间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大科技园 B 座 1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
法本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13 08:26
1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 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9 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次 3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次 1 | | (2)培训日期 | 年 月 日 2023 12 ...
法本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5-13 08:26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自2022 年7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并就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管理 及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