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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Farb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3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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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3009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0:51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法本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董 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八)向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等工作机构了解情况或者提出有关课 题; (一)主持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其他董事; (三)签署公司 ...
法本信息(30092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7 10:5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四条所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公 ...
法本信息(30092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7 10:51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 属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及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 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 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
法本信息(3009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7 10:5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进一步加 强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解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 所。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 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满 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
法本信息(3009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7 10:5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包括控 股子公司)对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 括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可能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 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护投资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本制度所称总资产和净资产以公司合并报表为统计口径。 ...
法本信息(30092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7 10:51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间的资金管理亦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 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 ...
法本信息(30092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7 10:5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得擅自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
法本信息(300925) - 授权管理制度
2025-10-27 10:51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授权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董 事长的授权;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公司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 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三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的管理、实施、推 进和监控;必要时以项目组的形式进行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以及年度投资计划 的编 ...
法本信息(30092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0-27 10:51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使独立董事更有效地履行职责和科学决 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专门会议的组成 1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组成。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指定证券部、董事会 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
法本信息:第三季度净利润2716.21万元,下降24.45%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7 10:48
法本信息公告,第三季度营收为13.59亿元,同比增长25.49%;净利润为2716.21万元,下降24.45%。前 三季度营收为36.74亿元,同比增长15.92%;净利润为8496.24万元,下降2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