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Farb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3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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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30092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7 11:01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2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 ...
法本信息(300925)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2025-10-27 10:53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嘉嘉通、耕读邦、木加林的《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 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嘉通、耕读邦、木加林尚未实施 上述减持计划,并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嘉通、耕读邦、木加林未减持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 份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 | 公司剔除回购专 |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持股总数(股) 用账户中股份后 | | | | | | 的总股本比例 |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新余市嘉嘉通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新余市耕读邦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木加林创新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 ...
法本信息(30092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7 10:51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 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 决策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 ...
法本信息(30092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10:5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 (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 相关人员; (五)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本 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四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
法本信息(30092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7 10:5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经理及经理层的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 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诚信、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 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 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相关决议,不得擅自变更、 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如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对 ...
法本信息(300925)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2025-10-27 10:51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能力,对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和处置,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影响和损 失,维护稳定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可能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 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 正常生产经营以及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二)经营类 ...
法本信息(3009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0:51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 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 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 ...
法本信息(300925)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10-27 10:51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特定对象来访工作,加强公司与外 界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 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传播有关信息的机 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第四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沟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 第三条 公司接待特定对象来访工作的第一责 ...
法本信息(3009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7 10:5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在 本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薪酬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规定履行职责,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 对相关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相关意见及未采 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指在公司担任执行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 ...
法本信息(300925)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7 10:51
独立董事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法 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