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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瑞生物: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0-13 11:3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韵雯律师、李德齐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或"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 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
易瑞生物: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13 11:37
| 证券代码:300942 |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 公告编号:2023-09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0 | 债券简称:易瑞转债 | |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15至15 :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
易瑞生物: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熊莹)
2023-09-27 11:13
声明人 熊莹 作为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并获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如适用),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五、候选人已经参加培训且培训时长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 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尚未参加培训的,候选人已书面承诺 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易瑞生物: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袁若宾)
2023-09-27 11:1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现就提名袁若宾为深 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并获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如适用),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 ...
易瑞生物:信息披露制度
2023-09-27 11:11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一)公司;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 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及《深 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现或知悉本制度涉及需披露的信息内容时,也应 及时、主动通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 ...
易瑞生物:东兴证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3-09-27 11:1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瑞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易瑞生物拟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7 号)同意 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281,967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8,1 ...
易瑞生物:东兴证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09-27 11:1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瑞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7 号)同意 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281,967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8,196,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8,648,107.39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
易瑞生物: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09-27 11:11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 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 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易瑞生物: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3-09-27 11:11
一、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颜文豪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工作安排申请辞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前述任职原定任期为自任职生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颜文 豪先生在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就任前,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履行职责,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 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颜文豪先生通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易 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726,626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0.4307%。颜文豪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后所 持公司股份仍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 定及其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颜文豪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公 ...
易瑞生物: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2023-09-27 11: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朱海先生因 个人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 任后,仍在公司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朱海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海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朱海先生的原定任期为自任职生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朱海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21,866.04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54.55%,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海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其辞职后所持公司股份仍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等有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 证券代码:3009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