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HUI INTELLIGENT CONTROL(30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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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 -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3-18 11:01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 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 拟转让股权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 由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之规定。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3 名自然人股东合 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291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
春晖智控(300943) -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2025-03-18 11:01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预计本次 交易将不会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本次交易的部分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的 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3 名自 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2913%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收购方,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属于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36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 人购买资产的情形,亦不会导致上市 ...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5-03-18 11:01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及 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前 10 大流通股股东 截至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5 年 3 月 4 日),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 持股股份类别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有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 --- | --- | --- | | 1 | 杨广宇 | 19,697,675 | 14.66 | | 2 | 顾其江 | 7,044,078 | 5.24 | | 3 | 叶明忠 | 3,728,893 | 2.78 | | 4 | 吴国强 | 3,488,348 | 2.60 | | 5 | 杨晨广 | 2,591,131 | 1.93 | | 6 | 杨坚斌 | 1,518,280 | 1.13 | | 7 | 章嘉瑞 | 1,480,037 | 1.10 | | 8 | 徐建霞 | 1,169,600 | 0.87 | | 9 | 徐新芬 | 1,071,507 | ...
春晖智控(300943) -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说明
2025-03-18 11:01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3 名自然人股东合 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291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 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相关方,参与本次重组的 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 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 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 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
春晖智控(300943) -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5-03-18 11:01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3 名自然人股东((以 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 公司")61.291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六、公司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进 一、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遵循(《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内 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 保密制度。 二、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 程备忘录。 三、为保证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不被泄露,公司与拟聘请的中介机构分别签 署 ...
春晖智控(300943) -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5-03-18 11:01
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 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特此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3 名自然人股东合 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291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 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 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 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 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8 日 ...
春晖智控(300943) -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2025-03-18 11:01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上市地点:深交所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预案 (摘要) | 项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 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金根芬、顾柏良、秦明、龚永 | | 金购买资产 | 忠、叶建军、金兴芬、邹飘英、席庆、冯涛、陈杰萍、娄洪良、邹平、 徐康吉、屠家铭、梁小娟、龚明、徐涛、郑华珍等 名交易对方 23 | 二〇二五年三月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及其摘要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 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请和股 ...
春晖智控(300943) -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2025-03-18 11:01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3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2913%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后认 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 报告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由各方协调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 控制 ...
春晖智控(300943) -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03-18 11:01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3 名 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61.291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进行 了审慎分析,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 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 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温度传感器、微型铠装电加热材料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 及销售,主要为电力、化工、航空航天 ...
春晖智控(300943) -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2025-03-18 11:01
2025 年 3 月 18 日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包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陈峰先生。此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部分交易对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可能将超过 5%,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3 名 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291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